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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缩小须招标基础设施项目范围
添加时间:2018-06-14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日透露,发改委日前出台措施大幅缩小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其中重点大幅放宽对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选择发包方式的限制,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的门槛。

发改委日前出台了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将必须招标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规定为五大类。

专家表示,与之前的规定相比,此次出台的文件将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从原来的12大类压缩到能源、交通、通信、水利、城建等5大类,大幅缩小必须招标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进一步扩大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自主权,大幅放宽对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选择发包方式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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