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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入选交通强国建设首批试点
添加时间:2019-10-14

10月9日,湖北等11个省(市、自治区)和2个地区入选为第一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我省拟从内河航运、农村公路、智能交通、交通运输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多式联运等6个方面先行先试,力争用3-5年时间,形成一批可推广经验。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人表示,湖北地处“一带一路”的联结地带,是长江经济带、推动中部崛起、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国家重大战略叠加区域,交通运输发展关乎中部、影响全国,承担交通强国试点工作具有全局性战略意义。我省将力争用3-5年时间,在现代内河航运发展、畅通黄金水道、航运中心建设和绿色航运示范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水运从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农村公路初步实现补短提升、便捷畅通,初步解决当前发展中突出短板问题,推动交通与荆楚特色的乡村产业结合;智能化在机场、公交等领域持续深入建设,数据资源的整合利用取得明显成效;交通运输现代市场体系基本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准入和退出机制健全完善;交通运输投融资体制改革取得突破,形成一系列有效破解资金要素制约的投融资政策和投融资模式;初步建成内陆地区多式联运创新示范区,多式联运发展由点及面全面推进,现代物流体系初步建立,成为内陆地区的物流成本“洼地”。

首批纳入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的还有:辽宁、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南、贵州、广西、新疆、重庆,以及深圳市、河北雄安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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