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新闻网9月7日讯(通讯员 贺盛炎)近日,我市召开《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宣贯培训会,会议宣传贯彻了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关于新《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有关文件精神,指出了进一步放低准入门槛和有效指导实践的特点,明确了今明两年过渡期的主要政策。我市结合此《规定》下发了《执行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的通知。
通知要求,凡新设立企业资质申请及资质升级、增项等都应按照新的资质标准申报,并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凡已取得各级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建筑业企业、劳务企业等(特级企业除外)须按照新的资质标准2016年12月31日前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建筑业企业,申请各序列资质和换证可直接向市住建局提出申请;工商注册地在各县市区的,由各县市区提出初审意见连同申报材料报市住建局;省管县按要求负责辖区内企业申请各序列资质的审查和上报工作,审查结果报备案。
各建筑业企业应一次性提出全部换证申请,企业须如实填报《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并按资质许可权限分别制作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请许可事项,依照有关规定对其记录公示不良行为并进行通报批评,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据了解,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是从1984年起开始实行的,30年来在建筑市场规模不断壮大的同时,资质管理制度和文件也在不断完善和更新。新的《规定》明确了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3个序列的各类别资质,申报资质数量不受限制;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新资质标准的专业承包序列由60个类别减少为36个类别,取消了劳务分包序列13个类别资质,只设一项施工劳务资质,不再划分类别和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