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全球形势变化和我国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秉持亲诚惠容,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完善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十三五”时期是“一带一路”建设从起步到提速的关键阶段,必须全面准确深刻领会《建议》的要求,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取得扎扎实实的进展。
深刻认识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总体要求
打造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开放的全面开放新格局。“一带一路”建设是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全方位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丰富对外开放内涵、完善对外开放格局具有深远意义。加快向西开放,发挥西北地区的新疆、陕西、甘肃、青海、内蒙古等地的区位、资源、人文优势,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发挥西南地区毗邻中南半岛、与东盟国家陆海相连的优势,打通海上连接东南亚、陆上连接印度洋的战略通道,并可与长江经济带形成互动。利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开放程度高、经济实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优势,全面参与全球经济合作竞争。发挥中部地区腹地广阔、人力资源丰富的优势,联通东西、沟通南北,形成“一带一路”的腹地支撑。
准确把握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主要任务
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国际大通道建设,共同建设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基础设施建设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目前,我国与沿线国家互联互通建设滞后,多数骨干通道存在缺失路段,不少通道等级低,通而不畅。部分跨境项目建设条件复杂,资金需求大,协调难度高。可在加强与沿线各国规划对接的基础上,以沿线中心城市为支撑,连接主要能源资源区块、重点产业集聚区,构建联通内外、安全畅通、绿色高效的国际大通道。紧扣重点战略方向,共同打造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中巴、孟中印缅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骨架。着力促进“六路多港”建设,推动铁路、公路、水路、空路、管路、信息高速路“六路”互联互通,建设若干海上支点港口。突出重点,合力推进,加快实施一批标志性项目,推动形成早期收获成果。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