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6年青海省计划投入资金34.34亿元,采取集中安置和自主安置相结合方式,年内计划在38个县(市、区)的535个村实施易地搬迁项目,安置2万户、7.8万人。目前,已下达全省易地搬迁专项资金18.85亿元,36个县507个村的18086户开工建设,开工率为84.8%。
根据青海省出台的《“八个一批”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十个行业部门专项脱贫方案》要求,搬迁户户均建房面积80平方米,对集中安置的建档立卡户,西宁、海东市每户补助8万元,藏区六州每户补助9万元;对自主安置的建档立卡户每户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整村整社同步搬迁的非建档立卡户,西宁和海东两市每户补助4.5万元(含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5万元),藏区六州每户补助5.5万元(含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5万元)。各地建房补助将直接补助到户,基础设施建设补助专项用于集中搬迁安置区水电路网等项目建设,不足部分由行业部门配套解决。
来源: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