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从江西省水利厅获悉,省人民政府已批复同意《江西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
本次规划系统科学地划分了江西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提出了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一湖六源七片”(一湖:鄱阳湖;六源:赣、抚、信、饶、修河以及东江源头;七片:浙赣低山丘陵人居环境维护保土区、鄱阳湖丘岗平原农田防护水质维护区、幕阜山九岭山山地丘陵保土生态维护区、赣中低山丘陵土壤保持区、赣南山地土壤保持区、南岭山地水源涵养保土区、岭南山地丘陵保土水源涵养区)总体战略布局,明确了水土保持目标与任务。
《规划》明确,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江西绿色崛起和生态文明试验区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基本形成符合江西主体功能定位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格局,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200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0.13亿吨;到2030年,建立较为完善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51万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0.43亿吨。
来源:中国江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