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在哈市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黑龙江省2016年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报告提出今年该省力争出台《黑龙江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建设绿色建筑100万平方米。
《报告》提出,今年将继续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启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重点推动大庆、双鸭山、伊春、鹤岗市等资源型城市加大工业企业节能改造力度,力争出台《黑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建设绿色建筑100万平方米。努力创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50家,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100家,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